2024年3月21日,宜******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单位有:宜******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及技术专家等(名单附后),会议通过实地踏勘、听取汇报,并经认真讨论、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宜******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委托湖北******有限公司编制了《2万吨环保节能新材料技术改造与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6月13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点军区分局以点环审〔2023〕8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宜******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经营熔喷布制造、销售,因产品供不应求,计划增加生产线10套,公司投资5000万元在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华阳路7号建设“2万吨环保节能新材料技术改造与开发项目”,主要是为新增熔喷布的生产线。目前项目已建成运行,生产工况稳定,已具备了环保验收监测条件。受宜******有限公司委托,由湖北******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建设过程:项目开工建设时间为2023年7月1日,竣工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项目可正常运行使用,具备验收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实际建设内容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的审批内容一致。
(2)生产设备安装使用情况
本项目实际安装生产设备与环评内容一致。
(3)环保设施安装使用情况
本项目实际安装环保设施,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及固(液)体废物与环评批复的审批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本项目主体工程实施内容未发生变动,与环评文件中内容基本一致,项目未导致生态影响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的增加,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根据现场调查,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可正常运行。
(1)大气
项目在双螺杆配混线上方加装集气罩,集气罩按照《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16758-2008)的规定,风速不低于0.3m/s,收集后废气由12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使用的聚丙烯PP材料为粒料,上料工序将产生少量粉尘,产生量不大,可无组织排放。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要求(4mg/m3)。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员工生活废水和循环冷却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接入点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冷却水、清洗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营运期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喷布织造机、双螺杆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设备噪声主要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方式削减影响。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调试期间,厂界四周监测点位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①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一般工业固废
废聚丙烯料、边角料收集后回外售处理。
③危险废物
废润滑油贮存至危废暂存间防渗托盘内,并交由******有限公司统一处置。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生产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
四、环评及审批意见执行情况
环评批复及环评报告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项目满足环评及审批意见要求。
五、验收结论
通过监测分析,宜******有限公司2万吨环保节能新材料技术改造与开发项目在建设过程及调试过程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表中要求的环保设施和有关措施;环保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具备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第二章第八条所列举的相关情形,可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